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工例会制度
1.凡全院教工集中开会,院领导、教师、行政人员均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2.集中开会以办公室主持签到,未请假,又未签到者以旷会论处。
3.集中开会要求主题明确,提高会议的效率。
4.会议纪律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如看报纸、批改作业、私下交谈等)
5.请假必须事先用书面形式向院长或书记请示,征得同意后,作为病、事假记载和处理。
6.每次会后办公室把会议签名单向院长、书记汇报,此考勤单依次存档,作为对院领导、老师、行政人员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7.本制度适用于周二例会及其他各种会议。
8.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院党政班子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