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课调课制度

发布者:晓艺发布时间:2019-04-26浏览次数:189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排课调课制度

为规范教学工作环节,确保教学秩序,有效实施教学计划,结合学校和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排课

一、公共课及跨系部专业课由教务处安排,专业课由本院部安排。

二、本院课表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和具体安排下,由教学秘书排定。

三、每学期在结束新课前 1  个月,各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向院办公室上报本教研室下学期开课计划,开课计划包括开课年级、专业、课程名称、周课时、任课教师等。

四、教学秘书汇总下学期专业开课情况后,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并签字。非经院领导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更改,包括课程增减、更换授课人等。否则,视为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五、教学秘书应积极联系教务处,在学院公共课排定后,及时安排本院专业课课程表,保证及时开课。

六、课表排定后,教学秘书应及时组织教研室和授课老师对课表进行审核,以避免授课老师、授课教室等发生冲突。各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

七、排课班级原则上按成建制班级为单位,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师资和学生人数等适当调整,严禁任课教师擅自分班或合班上课,如有违犯,视为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第二部分调课

一、课程表是教学活动的根本依据,是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的根本保证,非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准调课。

二、如因以下特殊情况,可以调课。

 1 )法定节假日,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调课、停课和补课的。

 2 )个人确有不可更改的重要事件,如生病、直系亲属重大事件、学院统一安排的会议、学习活动等确需调课的。

 3 )所授课班级参加学校或院里统一安排的活动(如运动会、劳动周、社会实践等),影响集体上课的。

三、满足上述条件,确需调课者,至少提前一天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签字,方可调课。调课批准后,调课申请人负责通知到相关班级和相关人员。调课申请单由教学秘书汇总后保存。

四、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填写申请表者,应与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并在调课申请单备注栏注明。

五、公共课及跨院专业课、跨院选修课需要调课者,可由申请人持我院调课申请单,报请学院教务处分管副处长签字后实施调课。

六、因法定节假日、学生劳动周、学院运动会等原因停课的,一般不予补课,擅自补课不计其工作量。

七、合并或拆解授课班级、延长授课时间超过30分钟等,视为调课,须办理调课手续。

八、任何个人不能擅自调课,否则视为教学事故,依据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部分附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专业课、公共课、实验课及选修课。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篇: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