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风、考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学风和考风是院风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良好院风的形成,特制定如下规定:
1、院领导必须十分重视学风和考风建设,并将其作为系的重要议事规程。
2、切实抓好学风、考风建设,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人。
3、院领导应指导学生会,结合各年级情况,定期开展英语能力竞赛,数学竞赛及其他形式多样的学习竞赛活动,奖励优秀个人及优胜班级。定期举办与学习有关的讲座及座谈会,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
4、院领导、院团总支及各学生组织应大力宣传提倡考研,并为学生提供一切必要的方便。
5、严抓考风,定期召开有关考风的会议,有关院领导及辅导员应亲临考试现场,帮助维护考试秩序。
6、对作弊学生决不包庇,严肃处理,如实上报取消其当学期奖学金评选资格及年度所有评优资格,并信函通知其家长,不能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担任学生干部,不能领取特困补助和给予学费减免等。
7、学习成绩和考风情况,均作为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学风、考风不良的班级,不能参与优秀班级的评选,所有班级学生干部,不能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并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干部职务。
8、对在各种学习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及考研成绩好的同学及班级,予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