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发布者:晓艺发布时间:2019-04-26浏览次数:124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1.本院教职工分教师和非教师两个系列。

2.教师系列不强调坐班制,但鼓励多来院部办公、备课和辅导。

3.非教师系列,包括办公室人员(含资料室)、学工人员以及实验人员实行坐班制。

4.各教研室老师实行轮流值班制,每天派一名老师值班,负责处理各专业的各项事宜,包括学生的有关专业咨询。

5.各教师必须严格按课程安排上课,除非特殊情况,一律不予随意调课、停课。调课必须按照《排课调课制度》规定执行。

6.教师上课后到院办公室在考勤表签字,非教师系列人员每天分上午下午两次到院办公室签到考勤。各种考勤表不得代签、补签或提前签。

7.请假制度:各教职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班者,半天以内,分别向教研室主任或部门领导等请假;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直接向分管考勤的院领导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直接向院长请假。未经请假无故缺席,按教学事故处理。

8.请假应填写假条,并应有批准人签字,因有急事来不及请假者,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在请假条备注栏注明。

9.因公外出开会、短期进修、请假等应如实在上报人事处的考勤表内注明。

10.院行政秘书每月月底应主动统计考勤情况,经分管考勤的院领导签字后,如实向人事处上报考勤情况。

11.有关缺勤、全勤的处罚和奖励除按照学院人事处有关规定处理外,严格执行我院岗位津贴发放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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